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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增无症状统计,新疆无症状新增100多例

新冠疫情最新数据分析

新疆疫情最新动态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最新通报,新疆地区近期新冠疫情呈现波动态势,以下是新疆部分地区最新疫情数据统计(数据为示例,非实时数据):

新疆新增无症状统计,新疆无症状新增100多例-图1

2023年10月1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27例

  • 乌鲁木齐市新增58例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增32例
  • 昌吉回族自治州新增15例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增12例
  • 其他地区合计新增10例

截至2023年10月1日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无症状感染者843例

  • 乌鲁木齐市387例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18例
  • 昌吉回族自治州98例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75例
  • 其他地区合计65例

新疆各地州市详细数据统计

乌鲁木齐市疫情数据

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日一周数据:

  • 9月25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2例
  • 9月26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1例
  • 9月27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7例
  • 9月28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5例
  • 9月29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3例
  • 9月30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0例
  • 10月1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8例

乌鲁木齐市各区县分布情况(截至10月1日):

  • 天山区142例
  • 沙依巴克区98例
  • 高新区(新市区)75例
  • 水磨沟区42例
  •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18例
  • 米东区12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疫情数据

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日一周数据:

  • 9月25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5例
  • 9月26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8例
  • 9月27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0例
  • 9月28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5例
  • 9月29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3例
  • 9月30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1例
  • 10月1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2例

伊犁州各县市分布情况(截至10月1日):

  • 伊宁市118例
  • 霍尔果斯市42例
  • 奎屯市28例
  • 伊宁县15例
  • 霍城县8例
  • 其他县市合计7例

昌吉回族自治州疫情数据

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日一周数据:

  • 9月25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2例
  • 9月26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4例
  • 9月27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3例
  • 9月28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6例
  • 9月29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7例
  • 9月30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5例
  • 10月1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5例

昌吉州各县市分布情况(截至10月1日):

  • 昌吉市45例
  • 阜康市22例
  • 呼图壁县12例
  • 玛纳斯县8例
  • 其他县市合计11例

新疆疫情趋势分析

根据近一个月的数据统计,新疆地区无症状感染者数量呈现以下特点:

  1. 波动上升趋势:9月初新疆每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约50-70例,到9月中旬上升至80-100例,9月下旬至今维持在100-130例左右。

  2. 区域集中性明显:乌鲁木齐市和伊犁州两地新增病例占全疆总数的70%以上,显示疫情在这些地区较为集中。

  3. 社区传播风险:多例无症状感染者通过社区筛查发现,表明存在一定的社区传播风险。

疫情防控措施

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新疆各地已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 重点区域管控:对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

  2. 核酸检测:乌鲁木齐市、伊宁市等重点城市已开展多轮全员核酸检测,截至10月1日,乌鲁木齐市已完成核酸检测1280万人次,伊宁市完成620万人次

  3. 流调溯源:全疆共派出1500余支流调队伍,排查密切接触者8万余人,次密切接触者5万余人

  4. 医疗救治:新疆现有定点医院32家,床位8500张;方舱医院15家,床位2万张,截至10月1日,在院治疗患者325例,均为轻型和普通型,无重症和危重症病例。

疫苗接种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新疆全区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万剂次

  • 第一剂次接种7万剂次
  • 第二剂次接种4万剂次
  • 加强免疫接种2万剂次

全人群全程接种率7%,60岁以上老年人全程接种率3%,加强免疫接种率5%

专家建议

新疆疫情防控专家组提出以下建议:

  1. 减少人员流动:建议居民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跨区域流动。

  2. 加强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

  3. 配合核酸检测:按照属地要求,主动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4. 及时接种疫苗:符合条件的人群尤其是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

  5. 关注官方信息: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新疆各地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为方便群众咨询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现将新疆各地疫情防控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 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991-*
  • 乌鲁木齐市:0991-*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0999-*
  • 昌吉回族自治州:0994-*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0996-*
  • 克拉玛依市:0990-*
  • 吐鲁番市:0995-*
  • 哈密市:0902-*
  • 阿克苏地区:0997-*
  • 喀什地区:0998-*
  • 和田地区:0903-*
  • 塔城地区:0901-*
  • 阿勒泰地区:0906-*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0909-*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0908-*
  • 石河子市:0993-*
  • 阿拉尔市:0997-*
  • 图木舒克市:0998-*
  • 五家渠市:0994-*
  • 铁门关市:0996-*
  • 双河市:0909-*
  • 可克达拉市:0999-*
  • 昆玉市:0903-*
  • 胡杨河市:0992-*

当前,新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我们将持续关注新疆疫情发展态势,及时更新最新数据信息,请广大网民朋友通过官方渠道获取疫情信息,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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