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哄抢”吞噬文明底线
当高速公路上货车侧翻,路人一拥而上“捡拾”水果的景象被镜头记录;当海滩上退潮后,成群结队的人涌入,将滞留的生灵一扫而空;当共享单车刚一投放,便有人迫不及待地将其据为己有……这些“哄抢”的片段,如同一面面棱镜,折射出社会转型期中某些令人忧虑的集体心态,哄抢的,或许只是一些水果、几只螃蟹或一辆单车,但被侵蚀的,却是我们社会的公序良俗与文明底线。
哄抢行为,表面上看是个人贪欲的瞬间爆发,但其背后,潜藏着复杂的社会心理与深层的文化基因。

其一,是法不责众的“群体性迷失”。 在哄抢的现场,个体的责任感会迅速被群体的狂热所稀释,当看到周围的人都参与其中,个体会产生一种“法不责众”的错觉,认为自己的行为在庞大的群体中微不足道,不会被追究责任,这种“随大流”的心理,使得原本在独处时可能坚守的道德准则,在群体压力下土崩瓦解,个体不再是独立的“我”,而是匿名化的“我们”,从而心安理得地参与这场对公共资源的掠夺,正如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所言,群体中的个人会失去自我意识,变成一个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
其二,是公共意识的集体淡漠。 哄抢行为的本质,是对公共产权的漠视和对他人权益的侵犯,被哄抢的水果属于车主,被捡拾的螃蟹属于海洋生态,共享单车则属于公共出行系统,哄抢者眼中只有眼前的“利”,却看不到背后承载的规则、责任与他人的损失,这种“公地悲剧”的不断上演,暴露出部分公民在权利意识觉醒的同时,义务意识与规则意识却严重滞后,我们习惯于享受社会提供的公共便利,却不愿意共同承担维护公共秩序的责任,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失衡,正是哄抢现象滋生的温床。
其三,是稀缺资源下的焦虑投射。 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如天灾人祸后的物资短缺,哄抢行为或许能被部分理解为一种求生本能,在绝大多数日常情境下,这种行为的背后,是一种深植于内心的不安全感与焦虑感,一些人长期处于资源紧张的社会氛围中,形成了“不抢就吃亏”的零和博弈思维,他们将社会竞争简化为一场你死我活的争夺战,缺乏长远眼光与合作精神,宁愿在混乱中攫取眼前利益,也不愿相信有序的规则能带来更持久的福祉。
面对屡禁不止的哄抢现象,我们绝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而应采取系统性的治理策略,多管齐下,合力“围剿”。

要强化法治的“高压线”作用。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情节恶劣、造成重大损失的哄抢行为,必须依法严惩,提高违法成本,当“哄抢=犯罪”的观念深入人心,当每一次伸手都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人们自然会心生忌惮,执法部门应果断出击,通过典型案例形成震慑,让法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而非一纸空文。
要重塑公共教育的“价值坐标”。 治理哄抢,根本上在于提升公民的文明素养,这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家庭教育应从小培养孩子的物权意识和分享精神;学校教育应将规则教育、道德教育置于与知识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社会媒体则应多宣传文明行为,曝光负面典型,营造“诚信光荣、哄抢可耻”的舆论氛围,只有当“勿以恶小而为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当每个人都将维护公共利益视为己任,哄抢行为才能失去其存在的土壤。
要构建社会管理的“防护网”。 善治能抑恶,通过精细化的城市管理和技术手段,可以有效预防哄抢行为的发生,在灾害救援中,政府应迅速建立物资调配和发放机制,保障供给,从源头上消除哄抢动机;对于共享单车等公共资源,企业应通过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建立信用积分体系,对违规使用者进行限制,一个有序、公平、充满安全感的社会环境,本身就是对哄抢行为最有力的抵制。
“哄抢”看似小事,实则关乎社会文明的成色,它像一面镜子,照出我们社会肌理中的病灶;它也像一声警钟,提醒我们文明之路任重道远,莫让一时的贪念,吞噬了我们的良知与底线;莫让群体的盲从,拖累了我们前行的脚步,唯有以法治为基,以教育为魂,以善治为盾,我们才能共同守护一个更加公平、文明、有序的社会,让每一份公共财产都得到尊重,让每一次善举都得到褒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