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和谐社会:从理想到现实的伟大征程
“和”是中华文化的精髓,“谐”是理想社会的图景,当“和”与“谐”二字结合,“和谐社会”便成为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当代中国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它并非乌托邦式的空中楼阁,而是一个有着深刻内涵、坚实基础和明确路径的宏伟蓝图,构建和谐社会,是一场从理想到现实的伟大征程,需要我们深刻理解其内涵,夯实其基础,并探索其实现的路径。
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深刻理解其丰富的时代内涵。

和谐社会,绝非是消除一切矛盾、追求绝对同一的“死水一潭”,而是一个充满活力、公正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动态平衡体,其内涵至少包含三个层面:一是人与人的和谐。 这意味着社会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平等友爱、诚信友善,社会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诉求能够通过制度化渠道得到表达和实现,从而形成一种“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二是人与社会的和谐。 这要求社会结构合理,管理有序,法律健全,政府高效,能够充分保障人民的权利,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使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实现公平正义。三是人与自然的和谐。 这摒弃了“人定胜天”的征服思想,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经济发展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人民福祉建立在绿水青山之上,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三个层面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和谐社会的完整图景。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筑牢其坚实的社会基础。
大厦之成,非一木之材;大海之润,非一流之归,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坚实的基础。坚实的经济基础是根本保障。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和谐社会,只有持续发展生产力,做大社会财富的“蛋糕”,才能为改善民生、完善公共服务、缩小贫富差距提供雄厚的物质支持。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是核心支柱。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之魂,如果社会规则不公,贫富差距悬殊,阶层固化严重,那么矛盾和冲突便会滋生蔓延,和谐便无从谈起,完善分配制度,畅通社会流动渠道,保障司法公正,是凝聚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包容多元的文化生态是精神纽带。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文化上兼容并蓄、百花齐放的社会,它尊重和保护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群体的文化特色,鼓励思想文化的交流与碰撞,在多样中求统一,在差异中谋共识,从而形成强大的文化向心力和民族凝聚力。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探索其科学有效的实践路径。

蓝图绘就,重在落实,将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景转化为现实,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和系统性的制度安排。其一,以法治为基石,构建规范有序的社会运行机制。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法治手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让规则意识深入人心,使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其二,以德治为滋养,培育崇德向善的社会文明风尚。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构建和谐社会,既要依靠法律的硬约束,也要发挥道德的软引导,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让诚信、友善、互助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其三,以创新为动力,激发社会全体的创造活力。 和谐不是静止的,而是充满活力的和谐,要深化各领域改革,破除一切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为每一个人提供施展才华、实现价值的广阔舞台,一个充满创新活力的社会,才能在动态发展中不断解决新问题,实现更高水平的和谐。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它承载着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它不是一蹴而就的终点,而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动态过程,我们每个人既是和谐社会的受益者,更是建设者和守护者,让我们以法治为经,以德治为纬,以创新为帆,同心同德,砥砺前行,共同驶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彼岸,让和谐之花在神州大地上绚烂绽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