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李鬼”横行,共筑诚信长城
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我们享受着琳琅满目的商品与便捷的购物体验,在这片繁荣景象的背后,一股暗流——“假货”,正如“李鬼”般,横行于市,侵蚀着市场的肌体,动摇着社会的信任根基,假货问题,绝不仅仅是几件劣质商品那么简单,它是一场关乎经济、法治与道德的严峻考验。

假货泛滥,其根源错综复杂,是逐利欲望与监管漏洞交织的恶果。
暴利驱动是假货滋生的原动力。 制假售假的成本极低,却能以正品几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的价格出售,其利润空间巨大,在“一本万利”的诱惑下,一些不法商家不惜铤而走险,将法律与道德的底线抛诸脑后,从仿冒名牌服饰、箱包,到伪造食品药品、电子元件,假货的触角已延伸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形成了一条分工明确、链条完整的地下产业。
监管体系存在盲区与滞后性。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假货的销售渠道日益隐蔽化和网络化,一些假货通过社交媒体、直播带货、海外代购等新兴渠道进行交易,其交易快、取证难、追踪难的特点,给传统的监管模式带来了巨大挑战,部分地区的保护主义、执法不严、处罚力度过轻等问题,也使得制假售假者的违法成本过低,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消费者的辨别能力与维权意识有待提高。 部分消费者因贪图便宜,或对品牌缺乏足够了解,无意中成为假货的购买者,客观上为假货市场提供了生存土壤,维权过程繁琐、举证困难、成本高昂,也让许多消费者在遭遇假货后选择“自认倒霉”,这从侧面纵容了不法商家的气焰。
假货的危害,如同一把双刃剑,不仅伤害了消费者,更重创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于消费者而言,假货带来的直接伤害是经济上的损失和身心上的伤害,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劣质的电器、玩具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仿冒的化妆品可能导致皮肤过敏,更深层次的伤害,则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的侵犯,以及对市场信任的摧毁,当人们“谈假色变”,连最基本的消费安全都无法保障时,社会幸福感与安全感将大打折扣。
对于市场与品牌而言,假货是“寄生毒瘤”,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它以不正当手段窃取了正品的市场份额,挤压了创新企业的生存空间,打击了企业投入研发、提升品质的积极性,当一个品牌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去打假,而不是专注于产品创新时,整个行业的创新活力都会被削弱,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最终将导致市场陷入“劣胜优汰”的恶性循环。
对于国家与社会而言,假货侵蚀着社会诚信的基石,损害国家形象,甚至危害公共安全,它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阻碍了经济的转型升级,在国际贸易中,假冒伪劣产品也常常成为贸易摩擦的导火索,影响“中国制造”乃至“中国品牌”的声誉,更严重的是,一些假货产业与有组织犯罪相关联,成为滋生腐败和社会不稳定的温床。
根治假货顽疾,绝非一日之功,需要政府、企业、社会与消费者四方合力,共筑一道坚不可摧的诚信长城。
政府必须“亮剑”,强化监管与执法。 要完善法律法规,大幅提高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让不法分子付出倾家荡产、身败名裂的代价,要创新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立体监管网络,实现“源头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制假售假犯罪。
企业要“自强”,坚守与创新并重。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打假的第一责任人,要严守质量底线,加强内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假货流出,要加大品牌建设和科技创新投入,用卓越的品质和独特的价值赢得消费者,让品牌成为抵御假货最坚固的盾牌,企业也应积极利用法律武器,主动与监管部门协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社会要“共治”,营造诚信氛围。 媒体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制假售假的典型案例,揭露其危害,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行业协会应发挥自律作用,建立行业黑名单,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成为诚信的守护者,对假货说“不”,共同营造“人人识假、人人打假”的社会环境。
消费者要“清醒”,理性维权。 消费者应擦亮双眼,拒绝“贪小便宜”的心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主动学习辨别假货的知识,一旦发现假货,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让每一次维权都成为净化市场的一次行动。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假货问题,本质上是诚信问题,唯有全社会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以“零容忍”的态度向假货宣战,才能铲除其滋生的土壤,还市场一片清朗,让诚信之光照亮经济发展的康庄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