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争”: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争”,这个汉字,笔画间仿佛充满了张力与力量,从田里争食的鸟雀,到史册中逐鹿的群雄,再到今日赛场上拼搏的健儿,“争”如同一条贯穿人类文明的红线,无处不在,它既是生物本能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引擎,面对“争”,我们不应简单地贴上“好”或“坏”的标签,而应深入其里,探究其本质,领悟其智慧。

争,是生命之源,是进取之心。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自然界的铁律,也是“争”最原始的形态,没有争,就没有羚羊为了生存而练就的矫健,没有雄鹰为了翱翔而磨砺的利爪,对于人类而言,“争”同样是摆脱蒙昧、走向文明的驱动力,远古先民争火种、争猎物,得以在严酷的自然中繁衍生息;先贤哲人争真理、争道义,为后世留下了璀璨的思想星空,可以说,没有“争”的欲望,就没有探索未知的勇气,就没有突破自我的决心,这份“争”,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对更高价值的追求,它构成了我们生命中最鲜活的底色,激励我们“生如夏花之绚烂”。
争,是社会之梯,是文明之阶。
当个体的“争”汇聚成群体的力量,便推动了社会的车轮滚滚向前,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思想的激烈碰撞,铸就了中华文化的第一次高峰;近代以来,国家之间在科技、制度、文化上的竞争,催生了工业革命、信息革命,极大地提升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水平,在个人层面,学子争上游,方有“学海无涯苦作舟”的勤奋;工匠争极致,方有“庖丁解牛”般的技艺;国家争发展,方有今日世界之格局,这种良性竞争,如同鲶鱼效应,激活了整个社会的创新活力,淘汰了陈腐与落后,让整个文明体系在不断的挑战与超越中,螺旋式上升,我们应当为这种建设性的“争”喝彩,它不是零和博弈的厮杀,而是共同进步的协奏。
争亦有道,不当的“争”则会沦为祸端。
“争”一旦失去理性的缰绳,便会变成破坏性的力量,为了一己私利而“争”,便会滋生贪婪与嫉妒,导致“利令智昏”,甚至不惜践踏道德与法律,君不见,商场上为垄断而恶性竞争,败坏了市场秩序;官场上为权位而勾心斗角,腐蚀了政治生态;生活中为琐事而斤斤计较,伤害了邻里情谊,这种“争”,是“争名于朝,争利于市”的短视,是“相煎何太急”的悲哀,它不仅无法带来真正的进步,反而会消耗内耗,制造对立,最终让所有人都成为输家,正如古人所言:“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这里的“争”,是光明正大的竞争,是遵守规则的较量,而非旁门左道的倾轧。
我们应如何智慧地“争”?
答案在于,我们要明确“争”的对象与格局。
要争“高”,而非争“低”。 我们应争的是格局、是境界、是学识、是贡献,而非蝇头小利、口舌之快,与其在无谓的琐事上消耗精力,不如沉下心来,在自己的领域深耕细作,追求卓越,争一个“更博学”,而非“更虚荣”;争一份“更有价值的事业”,而非“更显赫的地位”,这样的“争”,才能让人生的价值得到升华。
要争“己”,而非“人”。 最高明的“争”,是与自己竞争,今天的我要比昨天的我更勤奋一点,明天的我要比今天的我更通透一些,这种向内的探索与超越,摆脱了与他人比较的焦虑,专注于自我成长,正如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外部的竞争永无止境,但自身的成长却实实在在,战胜昨天的自己,便是最大的胜利。
要争“和”,而非“斗”。 “争”的终极目的,不应是消灭对手,而应是共同把蛋糕做大,实现共赢,在竞争中学习对手的优点,在合作中实现资源的互补,这才是现代竞争的智慧,正如一场精彩的棋局,对手的强大,恰恰是激发你全部潜能的催化剂,棋局终了,无论胜负,双方都因这场酣畅淋漓的对弈而棋艺大增,这种“以争促和,以和致胜”的境界,是“争”的最高形态。
“争”本身并无善恶,它是一把双刃剑,既能披荆斩棘,也能伤人害己,关键在于我们握剑的手,是怀着怎样的心,我们当以进取之心去“争”,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在事业的征途上攀登;我们当以君子之度去“争”,遵守规则,尊重对手,追求共赢;我们更要向内求索,与自己“争”,不断超越,臻于至善。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愿我们都能成为智慧的“争”者,在人生的广阔天地里,书写下属于自己的、无愧于时代的华彩篇章。
